幼童軍訓練綱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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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東九龍64旅幼童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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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軍誓詞及規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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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軍誓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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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軍規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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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願盡所能,
對神明,對本土,盡責任。 對別人,要幫助, 對規律,必遵行 |
幼童軍,盡所能,
先顧別人才顧己, 日行一善富精神。 |
訓練綱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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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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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軍獎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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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童軍活動徽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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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 會員章 > 幼童軍成員來自兩個源流,一是小童軍團的成員晉升,二是新加入的成員。兒童在七歲半時可加入幼童軍團,直至十二歲為止。無論兒童是否曾參與小童軍團,他們均應在入團起兩個月內,完成所有幼童軍會員所要求之課程,這部分的課程是必修的。 課程大綱: --認識自己、小隊和所屬旅團。
幼童軍應在宣誓後六個月內考獲此章,此章所有內容均為必修項目。 課程大綱: 追蹤: 認識一些符號;作一次追蹤;安排一些追蹤符號,讓其他幼童軍作追蹤遊戲或繪製或製作一些追蹤符的模型。 < 幼童軍活動徽章 > 幼童軍活動徽章是為著擴展幼童軍之興趣而設立,各幼童軍可在獲頒幼童軍會員章後任何時間內考取。 幼童軍活動徽章包括下列各項: 藝術章 、田徑章(三級制)、閱讀章、 露營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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